2018年7月26日,稳贷网信贷总监王伟接到顺德区人民法院打来的电话,法院称,之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梁某、李某主动到法院还钱,请现在到法院收款。
原来,梁某、李某2015年11月2日在稳贷网借款72000元,分12期等额本金还款,但梁某、李某随即拒绝履行还款义务,平台使用备付金垫付投资人经济损失,并在2016年5与12日,即第七个回款日提前回款,相关投资人一次性收回应得本息。
2016年6月24日顺德区人民法院受理,并于2016年10月11日判决:梁某、李某应按照月息2%向王伟偿付本息,利息计算于梁某实际结清借款本金之日止,同时承担王伟律师费3000元。(见附件一:法院判决书)
但梁某罔顾法院判决,在有偿付能力的情况下转移财产、恶意逾期、拒不还款。
王伟向顺德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,2017年5月12日区法院下达执行决定书:将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,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。(见附件二:执行决定书,附件三:限制高消费令)
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,二人事先做了财产转移,无法找到可执行财产。
2017年6月16日,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:梁某名下房产与他人共有,且梁某所占份额只有四分之一,无法执行,李某名下有两辆汽车,虽登记查封,但未能找到车辆,亦无法执行,至此,案件裁定终本。(见附件四:执行裁定书)
自2017年5月12日限制高消费令发出后,梁某、李某的生活极为不便,终于在一年后,两人不堪忍受,主动联系法院还款,不仅要足额偿还本金,还得偿还自借款之日到结清之日的所有利息。
稳贷网已于2018年7月26日收回所有款项(见附件五:打款凭证),限制高消费令为此次顺利收回欠款做出了重要贡献,维护了出借人的合法权益,作为受益方,我们打心底里为完善的制度、公正的法院点赞。
附件:
附件一:法院判决书
附件二:执行决定书
附件三:限制高消费令
附件四:执行裁定书
附件五:打款凭证